柯桥区建立监委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机制

发布日期:2018-01-17访问次数: 信息来源: 市安监局 字号:[ ]


  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,有效监督全区各镇(街道、开发区)、职能部门履职情况,切实完善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联动协作,结合纪检监察派驻制度,柯桥区建立监委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机制。
  一是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,区安监局将事故信息及建立事故调查组相关事宜通报给区监委。二是根据属地监察原则,区监委指派相应纪检监察室,明确人员参与事故调查。三是承办纪检监察室应及时了解掌握事故调查进展,按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置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,对具体事故中有关镇(街道、开发区)、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实施必要监督,研商责任追究工作方案,为后续执纪问责做好基础工作。

 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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