绍兴市安监局关于印发《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“双随机”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 | ||||
| ||||
绍市安监〔2016〕149号
各区(县、市)、市直各开发区安监局: 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《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检查“双随机”抽查暂行办法》(浙安监管法规〔2016〕94号)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《关于全面推行“双随机”抽查监管的实施意见》(绍政办发〔2016〕95号)要求,根据相关法律、法规规定,市安监局制定了《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“双随机”工作实施方案》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结合本地区、本部门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 bet3365vip 2016年12月30日 | ||||
[附件下载] |
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|